N本报记者 李建芳
本报讯 2005年中职校招生工作即将展开,福州市教育局昨日发出通知:严禁中职学校送“回扣”抢拉生源,或者委托“中介机构”和个人进行招生或收费;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、捐资助学费等;严禁任何部门、初级中学和个人向中职学校索取招生“推荐费”。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中职学校、初中校和个人,学校主要负责人将停职检查。
福州市中招办将统一印发《招生指南》,凡不在招生指南中的学校,均不具有招生资格。